1.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准时参加考试,凡逾期未参加考试或漏考科目者,一律不再补考。
2.考生凭准考证到考场签到处报到,领取号码簿,并做好考试前的各项准备工作。
3.考生进入考场,应保持肃静和良好的秩序,依次静候,按序参加考试。不准大声谈笑、不准插队、不准吸烟、不准与主考人员交谈、打手势或做其它暗号动作。考试完后,立即离开考场,不准在考场周围逗留、喧哗。
4.形体测试、时装步和特长展示考试按男、女各5人一组进入考室。先着泳装进行形体测试,后着装(样式不限,自带),进行时装步和特长展示考试。
5.考生参加考试,泳装、表演服装、伴奏带等均自带,不得将通讯工具带入考场。
6.考生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,凡违反考试规则者,将视情节轻重,依据教育部和所在省、区的有关规定,给予批评教育,直至取消考试资格等处罚。